浙食药监办函〔2016〕50号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关于
举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培训班的通知
有关医疗器械生产企业:
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更好地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达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省局决定举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现场检查指导原则;
(三)我省贯彻落实《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四)医疗器械分类界定申报要求及注意事项。
二、参加对象
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或管理者代表1-2人,以第二类、第一类生产企业为主,300人次名额报满为止。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6年11月2日至4日,2日上午报到。
(二)培训地点:浙江文华大酒店(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路38号,电话:0571-88825888)。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2016年10月21日前登陆省局政务网站(www.zjfda.gov.cn)进行报名,注明单位名称、培训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是否住宿等信息,提交即可。
(二)培训人员食宿、交通费用自理。
联系人:陈昱红、贾淑惠,联系电话:0571-88903345、88903364,传真:0571-88903274。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16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