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食药监培[2016]8号
各相关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贯彻实施〈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2010年修订)〉的通知》(国食药监安〔2011〕101号)要求切实做好实施药品质量管理规范的相关工作,为企业质量管理人员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省局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一期2016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有需要的自愿参加培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全省药品生产企业认证情况介绍及存在问题分析;
(二)药品生产数据完整性;
(三)工艺与质量研究
(四)质量风险管理(变更控制、偏差、CAPA)、内部审计
(五)药品不良反应监测管理
二、培训对象
各药品生产企业生产、质量管理相关人员。
三、培训时间和地点
(一)培训时间:
2016年11月28日至11月30日,28日上午报到、下午14点培训。
(二)培训地点:
浙江紫金港国际饭店(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6号,电话0571-89710000)。
四、有关事项
(一)培训费用每人960元(含培训费及餐费)。培训费用汇: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账号:3300161628705666666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吴山支行,
汇款单位务必注明培训班名称、姓名、单位等。
(二)参培人员务必在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网站(www.zjfda.gov.cn)报名,同时汇款。
(三)参会人员的住宿、交通费用自理(需要住宿的,请在报名时注明)。
(四)培训要开专用发票的单位需单独提供以下资料:1、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并在省局网站报名时填写清楚。
培训联系人:陶岭、王亮穆0571-88903286、88903298,传真0571-8890329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2016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