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17-0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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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食药监培[2017]6号

各相关单位:

2018年1月1日起,所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应当符合《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为帮助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学习《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推动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在规定时限内达到《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经研究,省局培训中心决定组织举办一期全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质量管理人员培训班,为企业生产和质量管理人员搭建一个学习交流的平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我省贯彻实施《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

(二)《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总则执行要求讲解;

(三)《医疗器械生产质量管理规范》附录无菌医疗器械、体外诊断试剂、定制式义齿实施要求。

二、参加对象

省内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负责人、生产或质量负责人等若干名。

三、培训时间及地点

(一)培训时间:2017年7月26日至7月28日,26日上午报到,26日下午开始培训。

(二)培训地点:浙江紫金港国际饭店(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6号,电话0571-89710000)。

四、注意事项

(一)培训费用每人960元(含培训费及餐费)。培训费用汇: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账号:3300161628705666666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吴山支行,

汇款单位务必注明培训班名称、单位、培训人姓名等。

(二)请各单位于7月23日 前登陆省局政务网站(www.zjfda.gov.cn)进行报名,注明单位名称、培训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是否住宿等信息,提交即可。

(三)参会人员的住宿、交通费用自理。

(四)培训要开专用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开普通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并在省局网站报名时填写清楚。

(五)参会人员费用请于7月24日前汇入指定账号,现场报名不接受现金缴费。

(六)培训结束后,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登记证书。

联系人: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王亮穆、晋瑞婷,联系电话:0571-88903286、88903298;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医疗器械监管处:陈昱红 联系电话:0571-88903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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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2017年6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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