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班的通知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17-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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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食药监培[2017]9



各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普及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相关法律法规,加强特殊药品生产经营监管,强化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主体责任。经研究,省局培训中心决定举办一期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人员培训班,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一)国内外麻醉药品临床应用趋势;

(二)药物滥用相关政策与挑战;

(三)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法律法规介绍及浙江省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管理要求;

(四)禁毒知识、形势和案例警示;

(五)省特药系统使用介绍及总局对接工作介绍。

二、参加对象

各特殊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特殊药品的企业管理人员和具体负责特殊药品进销存数据上报人员。

三、培训时间与地点

培训时间:20171023-25日,23日下午报到,24日上午开始培训。

培训地点:浙江紫金港国际饭店(杭州市西湖区申花路796号,电话0571-89710000)。

四、注意事项

(一)请各单位于1020日前登陆省局政务网站(www.zjfda.gov.cn)进行报名,填写单位名称、培训人姓名、性别、职务、手机号码、是否住宿等信息,提交后请电话联系确认。

(二)名额有限,额满为止,承办方有权根据报名情况提前关闭报名系统。

(三)培训费用每人960元(含培训费及餐费),住宿、交通费用自理。培训费用汇:浙江省医药经济发展中心,

账号:33001616287056666666

开户银行:建设银行吴山支行,

汇款单位或个人务必注明培训班名称、单位、培训人姓名等。

(四)培训要开专用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3、地址、电话,4、开户行及账号;开普通发票的单位需提供以下信息:1、单位名称,2、纳税人识别号,并在省局网站报名时填写清楚。

(五)参会人员费用请于1020日前汇入指定账号,现场不接受报名、现金缴费。

(六)培训结束后,由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颁发培训登记证书。

联系人: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管处徐超;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王亮穆、晋瑞婷。

联系电话:0571-8890328688903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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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培训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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