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加强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贯彻落实“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医药法》、《医疗机构制剂注册管理办法(试行)》和《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医疗器械行政许可全程网办“零跑”行动工作方案》,根据“四减”和“零跑”办事的要求,对医疗机构制剂注册许可事项进行了归并、调整和完善,由原来的7个子项调整为4个子项,由原来省、市两级审批调整为省局集中审批。省局修订了《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18年11月9日前,将意见反馈至电子邮箱zhuziming1918@163.com.
附件:《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浙江省医疗机构制剂注册工作细则(征求意见稿)》
联系人:朱子明,电话:0571-88903337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处
2018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