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名称 |
浙江美姿婷化妆品有限公司 |
生产许可证编号 |
浙妆20160158 |
许可项目 |
生产 膏霜乳液单元(护肤清洁类、护发类、染烫发类)、一般液态单元(染烫发类、护肤水类、啫喱类、护发清洁类) |
生产地址 |
浙江省衢州市柯城区航埠镇兴航三路10号 |
检查时间 |
2018年8月27-28日 |
检查单位 |
省药品认证检查中心、衢州市市场监管局 |
检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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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缺陷: 1、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与企业总经理为同一人,未专职。(*2.1)(*第4项) 2、现场检查时未见产品放行单。(*3.8)(*第25项) 一般缺陷: 1、企业部分产品留样量少于检验量的两倍量;(3.7)(第73项) 2、企业生产车间地面有破损。(4.3)(第43项) 现场检查还发现,企业生产的名盟贵竹草本去屑洗发露中的中草药提取物皆由企业自己提取,但生产工艺中未有体现,存在以下问题:(1)企业现场检查时未能提供名盟贵竹草本去屑洗发露中的防风、仙鹤草提取物的工艺规程、质量控制标准和相关提取记录,也未提供安全性和合理性的风险评估或验证报告;(2)未能提供防风、仙鹤草的供货商资质证照。 注:以上各项缺陷后序号对应为《化妆品生产企业监督检查表》和《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相应的条款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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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置进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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衢州市市场监管局已责令企业整改。目前,企业已整改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