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器械经营企业换证申请审批公示(第4035号)

来源: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19-07-12 19:48: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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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经我局依照《浙江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现场检查评分表》组织检查,以下企业符合经营企业换证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自2019-07-12始至2019-07-19日止。请社会各界予以监督。

企业名称: 金华市婺城区永昌眼镜店;
注册地址: 金华市骆家塘春泽路2号;
仓库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企业负责人:楼永昌;
质量负责人:金永仙;
经营范围: 第Ⅲ类:6822医用光学器具、仪器及内窥镜设备(限软性角膜接触镜及护理用液的零售)***;
现场检查时间:2019年07月12日;
现场检查员: 吕一强、董生法。
监督电话:0571-88903371
传真:0571-88903274
 邮编:310012

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9-07-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