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3-05-31 15:29:46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微博  

单位名称/申请人: 杏辉天力(杭州)药业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负责人: 王昭日
     你(单位)于 2023年05月31日提出的 《药品生产许可证》变更(生产地址、生产范围的变更)行政许可(受理号:安受202300609)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在委托或受托情况中:“受托 浙江松鹿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和享科技中心9幢1401、1402、1403、1404室 杏仁腈溶液 申报持有人转让 2024-10-13”变更为“受托 浙江松鹿医药有限公司 浙江省杭州市钱塘新区下沙街道和享科技中心9幢1403、1404室 杏仁腈溶液 申报持有人转让 2024-10-13”。抄送:杭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药品注册与监测评估处、省药品检查中心、省药品化妆品审评中心。
2023年06月0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