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来源:  浙江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时间:  2023-05-30 17:06:17 分享到: 分享到新浪微博   分享到微信   分享到qq空间   分享到腾讯微博  

单位名称/申请人: 叶聪
法人代表/负责人:
     你(单位)于 2023年05月30日提出的 执业药师变更注册行政许可(受理号:人受20236007084)申请, 经本局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 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同意:执业地区变更为温州市-瓯海区。执业类别变更为中药学。执业范围变更为药品零售连锁企业门店。执业单位变更为温州市新名家大药房有限公司。***
2023年05月30日